福建莆田:2017年起将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
为奖优罚劣,鼓励深度治理,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排放限值50%及以上的,且当月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罚的企业,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0.6元;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排放限值,或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,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2.4元;同时存在上述任何两种情况的,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3.6元;同时存在上述三种情况的,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4.8元。
有业内人士表示,莆田的VOC排放主要有工业源、交通源和生活源。其中,生活源主要是装修、餐饮、汽车维修、加油站等,大部分属于无组织的面源排放。可以预见,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开征后,加油站的经营成本将增加,不过,这部分费用很可能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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